海门区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解读培训会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实施,为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这一事关动物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5月24日,海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解读培训会。区畜牧兽医科行政人员、区镇两级动物防疫专业人员以及养殖、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从业人员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蔡丙严副教授对新修订动物防疫法进行解读。蔡教授着重从动物防疫方针和防疫责任的调整、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野生动物检疫、犬只防疫管理、动物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的完善、动物防疫保障措施的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培训会由海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陆宏辉主持。陆宏辉指出,动物防疫人员要充分认识新法修订实施对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刻领会法律条文的含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履行动物防疫法定职责。各区镇兽医站要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在前期拉横幅、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进村入户深入开展宣传讲解活动,不断提高普法覆盖面和群众对本法的认知度。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参训人员对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和掌握,提升了全区动物防疫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撰稿人:唐丽娟)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xmsy/content/4141680b-1142-4ff8-bbed-96729bb9af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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