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进企业 大力宣贯新《动物防疫法》
5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2021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动物卫生监督一大队、二大队全体党员来到苏州市太湖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该公司法人代表、业务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及部分生猪贩运经纪人参加了新《动物防疫法》的宣贯培训会。
培训会上,大队负责人对《动物防疫法》的修订背景、主要亮点、部门职责、屠宰企业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动物检疫、运输、经营、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重点解读了动物防疫制度体系建设、无害化处理制度及违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方面的内容。大队负责人结合新法有关规定,通过大量的执法案例,现场以案释法,引导他们守法经营,确保上市销售的猪肉质量安全。
通过本次培训,与会人员了解了《动物防疫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深了动物防疫的认知度,大家纷纷表示将承担好企业责任,积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接下来,支队将按照《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职能,加强监管与服务,帮助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提高动物防疫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动物防疫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fzzfjs/202105/0dfc6c72882543b7bd142f79f557814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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