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点简介: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
吴中区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全面做好成员身份确认、落实收益分配、开展政经分开、制定股份转让(退出)试行办法、探索收益分配权退出整镇试点等重点工作。
一是明确了身份确认办法,目前全区128个行政村全部开展了成员身份确认,占全区总村数的100%,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7.3万人,所有成员名单报镇、区备案。
二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共录入集体资产、资源15232宗,集体“三资”实现全面监管。
三是健全完善落实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实现机制,吴中区130个社区股份合作社已全部完成股权固化工作,将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到了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上。
四是积极推动政经分开改革,基层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承担农村公共服务开支,增加可分配盈余,提高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水平,2019年每股分红提高到1160元。
五是开展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改革先行先试。目前只允许持有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的人员向该社区股份合作社成员转让股权;成员有偿退出(转让)所有股权后,不再享受股权收益分配,仍享有民主权利;单个成员受让人的持股数不得超过社区股份合作社总股份数的一定比例;转让价格以转让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cxrhfz/202106/4026132b2b6b43089b42940e1daf3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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