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15号 关于2020年第六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的公告
第15号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评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温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第六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012/d858381eb2d64085b443e8b2af0cdd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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