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农业部公告第2573号)《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农办牧〔2018〕58号)等规定,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吉林百思万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结果在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如对检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兽医药政处。
联 系 人:程荣华 郝春秀
联系电话:0431-88906671、88906641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附件:兽药生产企业GMP检查验收结果公示信息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xmy.jl.gov.cn/zwgk/zfxxgkzl/tzgg/202501/t20250107_9023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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