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农业执法实际,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昆楚阿克 0991—2809569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2日
新农规〔2025〕1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领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501/cefc0b5d56384d5aa3b02f4f79cfcb7b.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