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禁捕执法宣传检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流域春季鱼类产卵期,为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禁止一切捕捞和休闲垂钓活动。2月21日上午,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联合浔阳区禁捕退捕办、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水产批发市场和渔具店开展禁捕宣传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对水产批发市场是否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是否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渔具店是否存在制造和销售“电、毒、炸”等禁用渔具渔法、非法网具、禁用钓具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向从业人员发放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和图册并对禁渔期、产卵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此次联合检查有力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浓厚禁渔氛围,为鱼类产卵期的保护和禁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原文链接:http://nyncj.jiujiang.gov.cn/zwzx/gzdt/nyyw/202402/t20240221_6412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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