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土地政策 保障乡村振兴
“产业发展好,乡村才能聚人气,才能让农民腰包鼓起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地精准务实培育特色产业,乡村经济活跃度不断提升,村民创收渠道持续拓宽,但受土地政策影响,部分乡村振兴用地面临不能批、不能用、不能建、不能硬化等难题,许多好项目、大项目无法顺利落地,只能无奈错过市场机遇。”省人大代表,宜城市板桥店镇王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波认为,应用足用好土地政策,切实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全面做好乡村振兴土地要素保障。 刘波建议,要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边界划定工作中,广泛征求乡镇、村组意见,统筹考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在确保规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应划尽划;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坚持需求导向,每年预留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统筹协调自然资源规划与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对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严格把关,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不断优化土地要素配置。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xzx/gzdt/202401/t20240131_3559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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