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当好普法先锋,持续护航舌尖安全
冬至时节,新春临近,淡水鱼消费增加,鲜鱼大量上市。为从源头把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养殖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近日,武汉农业检测中心第二党支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赴江夏区湖北天汇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随机抽检,从养殖鱼池抽取草鱼、鮰鱼鱼、鲫鱼、刁子鱼、鳊鱼等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和定量检测。抽样完成后,现场二支部党员干部又化身“宣传员”,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及法律文本、现场讲解、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为养殖主体送去别开生面的普法课堂,引导生产经营者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防线。
据悉,这是中心第二党支部今年下半年精心谋划的“争当普法宣传先锋”党建品牌活动,旨在将普法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贯通融合,结合日常监测和专项抽检,向养殖农户、农业企业负责人等群体宣讲新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宣传责任体系,着力提升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强化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检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截至目前,普法宣传活动已开展8次,发放普法文本200余册,覆盖7个区近20家农业生产企业。
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廖金兰表示,“‘争当普法宣传先锋’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意识,通过学法、懂法,做到自觉守法、用法。今后单位将继续巩固‘下乡抽样+普法课堂’融合模式,创新形式,以普法‘小课堂’助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大安全’”。
附件:
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原文链接:http://nyncj.wuhan.gov.cn/zhlm/gzdt/202312/t20231227_23308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2020-08-24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2020-07-02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2020-05-22
- 致廊坊市公安局赵晋进局长...2020-07-29
- 2021年农村双女户补贴...2021-04-29
- 致青岛市崂山区纪检委刘文...2020-05-25
- 公安部通知:严禁警察直接...2021-02-01
- 致忻州市忻府区民政局张炳...2020-07-02
- 致沈阳铁西区人民政府郭忠...202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