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为确保“元旦”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切实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元旦前夕,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三大队联合县(市)区相关执法人员,深入到大石桥、盖州等地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本次主要检查养殖场(户)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存储使用情况以及“三项记录”的规范记录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水产养殖企业的生产情况,查看渔药、饲料保存仓库及规范使用情况,查阅三项记录是否都按该规定填写和保存。从源头坚决杜绝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药、违禁药行为。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养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经检查,没有发现使用禁用渔药的情况。随后,执法人员向养殖单位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督促其严格落实渔药安全使用规定,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在“元旦”来临之际,渔业执法三大队将继续加大水产品投入品的规范使用和“三项记录”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为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水产品提供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1/20231226/cdd16e00-8aad-4fc0-82c5-f896067046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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