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土地纠纷终化解 仲裁服务暖人心
“感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的依法仲裁,维护了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近期,高渠镇香山村6社村民霍某携带一面写着“跋山涉水排干扰,精准执法为百姓”的锦旗,专程送到盐亭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对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霍某与高渠镇香山村6社(原东亭村8社)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始于1999年霍某在原东亭村8社承包了土地,2004年土地“小调整”时因本人未在家及未缴纳工本费等原因,未发放新的经营权证。2019年霍某因未领到确权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发现自己的二轮承包土地确权给了集体和他人。县、乡、村组了解到霍某的情况后,深入实地,翻阅资料,多次协商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
2022年2月21日,霍某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实地取证、走访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基本情况等。于2022年5月6日正式开庭审理霍某与香山村6社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裁定将霍某部分承包地纳入原东亭村8社二轮承包台账,并按土地确权的规定程序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仲裁委员会此次的仲裁结果,切实化解了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也让群众感受到了仲裁委员会是可以信赖的公平正义的办事机构。
面对全县土地纠纷的严峻形势,盐亭县将进一步增强县农村土地仲裁工作力量,采取“以调为主、以裁为辅,调裁结合、适法灵活”的原则开展工作,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原文链接:http://nyncj.my.gov.cn/zwdt/xsqyq/41469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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