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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对合肥爱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04 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局 作者:佚名

  

  企业名称

  合肥爱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兽药生产

  许可证号

  (2018)兽药生产证字12026号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21798123463C

  企业法定代表人

  胡祥安

  企业负责人

  胡祥安

  生产负责人

  胡磊

  质量负责人

  张雁峰

  生产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现代路3号

  检查日期

  2022年9月7日

  检查单位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合肥市农业农村局、长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事由

  相关兽药产品在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涉嫌生产假劣兽药

  检查发现的问题

  1.企业部分厂房对外出租。

  2.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等5个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印制内容与批准不一致。

  3.已上传兽药追溯系统的氟苯尼考注射液(批号20210901)缺少相关生产、检验记录。

  处理措施

  检查组从该企业抽取了替米考星预混剂等10批次产品,经检验,穿心莲注射液(批号:20220402、20220403、20220401)、氟苯尼考注射液(批号:20220402)质量不合格。

  安徽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已组织当地农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生产不合格兽药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对违反《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进行限期整改。目前,该企业完成了违规行为整改工作,整改情况正在由安徽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飞行检查组审核,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中。

  发布日期

  2023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xmy/202301/t20230131_2953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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